环境地球科学专业是在2004年引进的。本课程是为了响应省立法培养专业的环境地质科学家而设立的。这项立法明确了专业地质学家的三个综合特征:地质学家,环境地球学家和地球物理学家。环境地球科学课程为培养潜在的环境地球科学家提供了扎实的基础知识,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课程与地质专业大体相似,第三学年融合了地球可续,地球物理,水文地质学和环境科学。第四学年专业学生需要学习生物,数学和物理课程。本学位可转换成荣誉学士。
环境地球科学专业毕业生可以继续进行硕士学位的学习,亦可在众多领域如农业,渔业,政府实验室和机构,自然资源,政策和规划,资源保护和修复领域从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