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为终身学习和全人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历史、文化与社会原因,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相比,学前教育一直是香港学校教育系统中被边缘化的环节,被学前教育工作者比喻为“教育制度中遭到轻藐忽视的灰姑娘”。这种状况在新世纪以来有所改变。近年来,香港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提升幼稚园教学效能付出了一系列的、持续不断的努力,使学前教育迎来了一个良好而崭新的发展前景。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协调与学前教育课程的发展
在香港,幼儿中心与幼稚园是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在2006年以前,幼儿中心包括育婴园和幼儿园两种机构,前者为出生至2岁的幼儿提供照顾,后者为2至3岁的儿童提供教育和服务。它们都要向卫生福利局辖下的社会福利署注册。幼稚园则要向教育统筹局(以下简称“教统局”)注册并受其管辖,为3至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虽然幼稚园全都是由私人或志愿团体举办的私营机构,但按其收费标准又可分为非牟利幼稚园和私立独立幼稚园两类。无论是幼儿中心还是幼稚园均有半日制和全日制之分,但幼儿中心多提供全日制的托管服务,而大部分幼稚园开设的则是半日制学前课程。到2005/06学年,共有149,141名儿童入读于1,062所幼稚园,幼稚园教师人数为11,361人。
由于幼儿中心与幼稚园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管辖,这难免导致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和营运有时会出现互不协调、重复监管的现象。为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条件、师资水平和员工薪酬,并协调不同机构的学前教育服务,香港政府于2005年规定,自新学年起社会福利署按《幼儿服务条例》规管幼儿中心,教统局按《教育条例》规管幼稚园,这为统一学前教育服务奠定了基础。2006年8月,教统局又颁布了自本年9月1日起生效的《学前机构办学手册》,以取代《幼儿中心守则》和《幼稚园办学手册》。这份文件从楼宇设计、家具和设备、安全措施、健康、卫生、营养和膳食、课程与活动、教职员、费用及收费、家庭与学前机构、注册与规管共11个方面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并且注明了适用于幼儿中心、幼稚园以及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的条款。这份文件的颁布使香港政府在协调学前教育机构、统一学前教育服务方面跨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学前教育课程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也经历了一个协调一致、逐步发展的过程。为使不同年龄段的幼儿都能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得到均衡发展,教育署(教统局的前身)在《幼稚园课程指引》和《日间幼儿园活动指引》的基础上,征集学前教育界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于1996年编订并颁布了适用于两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学前教育课程指引》。这份文件明确指出,广义上的学前教育课程是指儿童在园内进行的一切活动,包括全班及分组学习活动、音乐、故事、美劳、游戏、在户外户内进行的各式各样的活动、排洗、进食、休息和健康检查。学前教育课程的编制应依据以下十项原则:兼顾儿童的整体发展;按照儿童的发展需要及能力;依据儿童的经验及兴趣;侧重激发儿童对事物的好奇心及求知欲,提高人际互动、鼓励独立思考的能力;兼顾不同学习范畴的知识、技能及态度的培养;采用不同主题,作灵活性的综合课程设计;以游戏方式发挥各种活动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及功能;让儿童有自我表达、自由创作及享受活动乐趣的机会;重视家庭文化环境,配合儿童在家庭生活中的成长经验;配合社会需要和发展。
2006年,课程发展议会根据国际学前教育发展趋势和香港的教育制度与课程改革,对原有的课程指引做出修订,颁布了将于2007学年实施的新的《学前教育课程指引》,对香港学前教育课程的宗旨、目标、内容以及整体的课程架构做出了调整。在这份文件中,学前教育的课程宗旨被确定为:培育幼儿在德、智、体、群、美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和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为生活做好准备;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和培养积极的学习态度,为未来学习奠定基础。针对儿童发展的需要,学前教育课程应以幼儿的身体发展、认知和语言发展、情意和群性发展、美感发展为目标,通过组织“体能与健康”“语文”“早期数学”“科学与科技”“个人与群体”以及“艺术”6个学习范畴中的课程经验来加以落实。不过,划分上述6个学习范畴并非鼓励分科教学,也不是为小学阶段的分科教学做准备,而是为教师设计和检视课程内容提供一个参照。就学前教育而言,整合性的课程模式不仅能够涵盖各个学习范畴,而且能够使幼儿的学习更有弹性、多样性和全面性。文件还指出,无论是在哪个学习范畴,学前教育课程的设计都应该包括范畴知识、基本能力、价值观和态度三项重要元素。需要注意的是,学前教育阶段的知识学习主要强调的是建立知识概念,而非专门的学科知识的掌握。总体而言,这份文件期望教师在设计课程时遵循“儿童为本、全面均衡、以游戏为策略”的原则,通过对上述4个目标、6大范畴和3项原则的组织和实施,使学前教育课程实现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和学会学习的目的。
二、学前教师入职资格的提高与政府资助的增加
提升学前教育的教学效能和专业化水平是当今国际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共同趋势。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幼儿中心和幼稚园的区别在于它们提供教育与照顾服务的比重有所不同。幼儿中心侧重照顾方面的工作,提供服务的时间相对较长(多为全日制);幼稚园更偏重教育工作,提供服务的时间则相对较短(多为半日制)。然而,无论是幼儿中心还是幼稚园,学前教师的素质都是决定其教学效能和专业水平的关键因素。
长期以来,学前教师学历偏低、专业水平不足是人们在检视香港学前教育的教学效能时屡屡指出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幼稚园师资为例,香港的中学生只需完成中五课程(相当于高中二年级),并在香港中学会考中获得不低于两科的E级或E级以上成绩,并且其中一科必须为中国语文或文学科,他们就具备了成为幼稚园教师的最低学历。总体上看来,这种学历要求显然无法满足提升幼稚园教学效能、促进学前教育专业化的要求。为此,教统局近年来颁布了一系列文件,逐步提高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的学历要求,并要求他们加强在职进修以提升专业素质。
2000年12月,教统局颁布第54/2000号通告,规定从2001年9月起,幼稚园教师必须曾在不多于两次的香港中学会考中,至少五科获得不低于E级的成绩,并且其中两科必须为中国语文或文学科及英国语文或文学科,才算具备最基本的学历要求。此外,教统局还鼓励幼稚园教师修读由指定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专业培训课程以获得“合格幼稚园教师”资格,只有具备这一资格的教师才能申请幼稚园校长的职位。
2002年6月,教统局颁布的第27/2002号通告进一步提高了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的入职资格。这份文件规定,从当年9月起,所有新入职的幼稚园校长的最低学历由“合格幼稚园教师”资格提升至“幼稚园教育证书”水平,并且所有在职校长必须在2006年7月以前获得“幼稚园教育证书”或同等学历。在教师资格方面,这份通告规定,从2003年9月起,所有新入职的幼稚园教师均须在入职以前具备“合格幼稚园教师”资格,并且从2004年9月起,各幼稚园必须在规定的教学人员编制内(以1:15的师生比计算)全部聘用合格幼稚园教师。
由于香港所有的学前教育机构均为私营机构,香港政府对幼儿中心和幼稚园并无经常性的、大规模资助,那些有限的政府资助也多以不定期的学费减免计划、退还学前教育机构租金或地租的形式出现。然而,2006年10月11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发表题为《以民为本 务实进取:2006至07年施政报告》的演说,明确提出把资助学前教育、提升幼稚园教学效能作为未来五年政府工作的重点。这不仅是香港政府在资助学前教育机构的形式与数量方面的重大改变,而且是近年来政府在提高学前教育素质方面做出的力度最大、投入最多的政策动议。根据这份施政报告,香港政府将会在未来五年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改善幼稚园的硬件设施。在2006/07学年拨款七千万港元,让幼稚园购买图书、教具、电脑或其他教学资源。
二是减轻家长的学费负担,并资助学前教师的专业发展。从2007年9月开始,政府将连续五年每年以“学券”形式直接资助学前教育。半日制的非牟利幼稚园只要收费不高于两万四千元(全日制则为四万八千元),就可按收生人数向政府兑换学券。每张学券的面额为一万三千元,其中不少于一万元用于学生的学费补贴,其余三千元用作资助幼稚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此外,随着教师学历以及专业水平的提高,政府还将逐年增加资助额。预计五年后,每个学生每年的资助额将会增至一万六千元,并且全部用于减轻学费负担,而政府每年为推行此计划的投资额度将达到二十亿元。
三是提升学前教育机构校长与教师的专业资格。随着学前教师专业资格的持续改进,预计到2012年,所有幼稚园教师都能获得“幼稚园教育证书”,部分教师更会达到大学程度。政府期望所有幼稚园校长都能取得大学学位。
施政报告公布后,教统局在2006年11月14日颁布题为《学前教育的新措施》的通告,提出设立为期3年的过渡期,鼓励私立独立幼稚园转制为非牟利幼稚园。只要这些愿意转制的幼稚园符合学费要求,家长就可获得政府提供的学券资助。由于大部分幼稚园都属于非牟利性质,香港政府估计,这些措施的施行将会使全港90%的3至6岁儿童获得学券资助,符合参与此项计划资格的幼稚园也将达到80%以上,届时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将得到较大提高。
三、有效能的香港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的特征
(一)问题的提出
一项基于对100位幼儿教育专业人士的访谈研究表明,有效能的幼稚园领导者的关键特征包括:热情和蔼,有耐心;具有远景目标,具有规划能力、决断能力和信心;与同事具有良好的工作关系;能够回应家长需要,并且善于与之沟通。与此同时,另外一项研究表明,幼儿教师最希望他们的领导者能够倾听教师的声音,拥有远景目标;能够决策共享,为教师发展提供时间、支持与信任;能够为组织发展提供物质、情感与社会支持。遗憾的是,香港的幼儿教育研究在整体上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空间,幼稚园教学效能方面的研究更是少见。人们对香港幼稚园内部的教师、领导和教学情况的了解还非常有限。
面对政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机遇和挑战,香港的幼儿教育研究和教师教育机构应该如何回应?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了解在本港的幼稚园专业人士看来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与教师应该具备哪些特征。这样,我们不仅能够比较本港专业人士的观点与国际经验之间的异同,并且能够调整现有的幼稚园师资培训策略,使校长和教师的专业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更加符合本港特色。
(二)研究方法
1.开放性问卷。该问卷除涉及性别、职位、教龄等个人信息外,邀请受访者对以下两个问题进行简要回答:(1)您认为一位有效能的幼稚园教师应该具备哪三项特征?(2)您认为一位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应该具备哪三项特征?
2.受访者。本研究于2006年11月中旬进行。在受访者自愿做答的基础上,本研究共发出150份问卷,收回96份问卷,其中90份为有效问卷,有效率为60%。受访者情况如下:女性89人(性别项有1份问卷数据丢失);校长14人,教师76人;教龄1-5年的32人、6-10年的19人、11-20年的22人、21-30年的13人(教龄项有4份问卷数据丢失)。
(三)研究过程与结果
1.编码与汇总。
本研究对开放性问卷的编码和汇总过程由两位研究者分别独立进行,最后经讨论达成一致意见。首先,将受访者对问题的回答按答句分开,并挑选原文中描述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的特征的词语。其次,计算每个词语在该题答句总数中的出现频率,并且比较各词语的涵义及其所处的语境,将语义相同或相近的词语整合为同一个关键词。第三,依据两个原则对关键词进行汇总:一是关键词的出现频率不少于5次;二是计算由近义词组成的关键词的出现频率时依据排他性原则进行,即只按照这组近义词中的一个词语计算频率。若这组近义词在一句中同时出现,只记为1次;若它们分别出现在不同的答句中,则累积计数多次。通过上述编码过程,本研究将受访者用来描述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的特征的关键词汇总如下:描述有效能的校长的关键词有领导/管理、能力、远见/远景/前瞻、知人善任/人员安排、同理心/情绪智力、公平/公正/公开、沟通、专业知识/学识、人际关系、爱心/耐心、责任感/使命感,它们的频数分别为39(28/11)、20、19(11/7/1)、16(13/3)、13(7/6)、12(5/6/1)、12、12(10/2)、9、8(6/2)、5;描述有效能的教师的关键词有爱心/耐心、能力、责任感/使命感、专业/专业知识/知识、反思/反省、学习、热诚、沟通、团队/团结、主动、协作/合作、人际关系,它们的频数分别为35(27/8)、23、23(19/4)、21(8/10/3)、12(10/2)、11、9、9、8(7/1)、7、7(2/5)、5。
2.关键词聚类分析。
在编码与汇总的基础上,两位研究者对抽取的这些关键词进行聚类分析,由此确定香港的幼儿教育专业人士对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特征的看法。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首先根据关键词之间的关系将其大致归类;其次,当难以判断某一关键词所属的类别时,我们根据该词在原文中所处的语境,推断它与其他关键词之间的关系;最后,比较两位研究者所做的聚类分析结果,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对香港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的特征做出如下聚类:有效能的校长——有远见,有领导与管理才能(关键词为“远见/远景/前瞻、领导/管理”,频数为58);具有专业的知识与能力(关键词为“专业知识/学识、能力”,频数为32);知人善任,处事公正(关键词为“知人善任/人员安排、公平/公正/公开”,频数为28);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对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关键词为“爱心/耐心、同理心/情绪智力、责任感/使命感”,频数为26);擅长人际沟通与交往(关键词为“沟通、人际关系”,频数为21)。有效能的教师——对幼儿有爱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对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关键词为“爱心/耐心、责任感/使命感、热诚”,频数为67);具有专业的知识与能力(关键词为“能力、专业/专业知识/知识”,频数为44);主动、持续的学习与反思(关键词为“反思/反省、学习、主动”,频数为30);能够团队合作,掌握人际交往与沟通技能(关键词为“团队/团结、协作/合作、沟通、人际关系”,频数为29)。
(四)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分别归纳了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的5项特征和幼稚园教师的4项特征。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特征只是对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特征的质性描述,要确定它们之间的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不过,虽然本研究仅属探索阶段,但这些结果为后续的模型化研究奠定了基础,并且为我们思考以下三个问题带来了一些启示。
首先,香港的研究结果与国外经验的比较。本研究总结的香港有效能的幼稚园校长的5项特征与国外的同类研究结果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它们都强调校长或领导者应具有远景目标、擅长人际沟通与交往、具有推动教师和幼稚园发展的管理能力等。但是,与国外经验相比,香港的研究结果表现出一些独特之处:(1)香港的幼儿教育专业人士更加强调幼稚园校长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这与目前香港幼稚园教育的专业水平整体较低的状况是密切相关的。(2)虽然香港和国外的研究都强调校长或领导者要有积极的情感,但在这方面,国外的研究更偏重个体的心理和性格特征,而香港的研究则凸显了校长对幼儿教育事业的情感投入,具有更多的社会性和道德意义。(3)由于参与本研究的教师远远多于校长,因此这一结果大体上也可视为幼稚园教师期望校长具备的特征。当我们将其与国外的研究进行比较时,不难发现,国外的教师认为领导者应该决策分享、倾听教师的声音,而香港的教师则希望校长能够发挥一个好的“管理者”的作用、能够“知人善任,处事公正”。这和西方人强调民主和中国人尊重权威的文化差异不无关系。
其次,校长特征和教师特征的比较。对比本研究总结的有效能的校长特征与教师特征,我们发现二者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要求校长和教师具备积极的情感特征、良好的人际交往技能和专业的知识与能力。对校长和教师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强调又一次反映出香港的幼儿教育专业水平亟待提高的现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按照关键词的出现频率,校长和教师在“积极的情感特征”上有着显著差异,但囿于本研究是初步的质性分析,我们还无法断定它们在重要性方面的区别。不过,就现有的结果来看,二者的差异显示出人们对校长与教师持有截然不同的角色期望。总体看来,人们希望校长扮演“领导者”或“管理者”的角色,因此校长要有远见、会管理、知人善任等;而教师则是一个充满爱心、能够持续学习的教学专业人士,因此自我反思、主动学习对教师而言十分重要。这种差异在受访者所使用的语言中也有体现。例如,受访者在描述校长和教师特征时都使用了“能力”一词,但能力的涵义是不同的。在描述校长时,受访者指的是“管理、决策、策划、组织、人员安排”能力;在描述教师时,受访者指的是“应变、观察、反思、专业发展、时间管理、课堂管理”能力。可见,正是这种差异悬殊的角色期望导致香港的幼稚园教师对“决策分享”的必要性缺乏意识。这与前文提到的文化差异也产生了呼应。
第三,对幼稚园校长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启示。通过上述两项比较,香港的幼稚园师资培训应该对以下两个方面保持充分的关注:一方面,加强师资培训的专业性,提升香港幼稚园校长与教师的专业水平。有学者建议我们从知识、技能和态度三个方面界定幼儿教育领导者的专业能力,其中知识包括儿童发展、教学策略、家庭教育、组织理论、群体动力学等,技能包括执行不同任务所需的技术、人际和思维技能,态度则指从事幼儿教育所需的信念、情感和价值观。[8]这为我们思考和设计教师发展活动提供了方向。另一方面,唤醒幼儿教师的民主意识和决策能力,促进幼稚园的全员投入和整体发展。今天,课程领导、教学领导、专家型教师等观念已经越来越受到教育理论界和实践界的认同。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教师扮演一个“执行者”的角色,而是希望教师能够在教学和组织发展中发挥专业领导的作用。然而,香港的幼稚园教师目前还缺乏这种意识。为此,幼儿教育师资培训课程应该更新教师的观念,并提供相应的机会让他们实践规划、决策、组织和反思能力,从而促使其发展成为一个专业领导者。
四、亟待发展的香港学前教师教育
学前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有赖于高素质的学前教师教育。香港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前所未有的关注,既给教师教育机构带来了发展机遇,也对现有的学前教师教育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一)香港学前教师教育的现状
就现状而言,香港的学前教师只需在政府指定的高等教育机构修读一些专业培训课程,就可以获得“合格幼稚园教师”资格(幼儿中心则为“幼儿工作员”资格)。这些教育机构包括香港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以及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李惠利分校。为回应提升学前教师素质的要求,教统局又在2006年初委托除香港理工大学以外的三所机构开设三年制的在职“幼稚园教育证书”课程。以香港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开设的课程为例,它要求所有入学申请者必须具备“合格幼稚园教师”资格(幼儿中心则为“幼儿工作员”资格),期望通过讲授、导修、工作坊、研讨会、小组讨论、个别指导以及教学实习等形式,更新学前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同时提升在职教师的专业资格。三年制在职“幼稚园教育证书”课程包括如下内容:2学分科目——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基础普通话;3学分科目——幼儿发展:观察与评量、幼儿教学:理论与实践、教育研究法导论、行政与管理、特殊教育导论:照顾学习差异、幼儿教育专题探讨、幼儿发展:辅导与支援、幼儿教育课程理论与发展及设计原理、幼儿文学与读写发展、幼儿教育与资讯科技、亲子教育;4学分科目——实习报告;5学分科目——幼儿发展:情境研究、幼儿教育专业化、幼儿学习体验;另外还有不少于8周的实习。
即使如此,现有的学前教师教育仍然存在很多限制,这主要体现在所开设的课程以及学前教师教育机构的组成等方面:一是,这些课程只是属于非大学学位性质的中学后教育,多以一年全日制或者两年/三年兼读制的形式开设,其学历层次有限;另一方面,许多在教师教育方面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高等教育机构(如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等)并未涉足学前教师的培训和养成,这也难免给学前教师教育的质量带来一些影响。随着学前教育即将到来的长足发展,改革香港的学前教师教育已是迫在眉睫。
同时,需要指出的一点是,要改革学前教师教育,香港的学前教育研究者也责无旁贷,因为只有进行充分而深入的研究,学前教师教育的课程、教学或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有坚实的理论依据。然而,与发展学前教师教育的迫切需要相比,香港的学前教育研究还显得相当不足,这表现在研究者对学前教育缺乏系统研究,针对香港实际情况的实证分析、研究报告和专业书籍十分匮乏,实践经验或外来理论仍然是香港的一线教师们在工作中依赖的主要理论基础。可见,加强香港的学前教育研究在今天也已成为改善学前教师教育、提高学前教育专业素质的前提和保障。
(二)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的幼儿教育学位课程
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具有双语教育传统的研究型综合大学,其教育学院在香港中、小学师资及教育领域的各级人才培训方面已有40年的历史。2007年,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开办全新的兼读制幼儿教育学士和硕士课程,以回应香港社会对高素质学前教育日益强烈的需求,为香港乃至两岸四地的幼稚园校长、教师及其他幼儿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提供一个新的选择。
1.课程宗旨及开设理据。
就课程取向而言,内地与香港学前教育师资培训课程具有下列不同的特质:内地重视学前教师在音、体、美方面的训练,而香港与外国则强调进行与教育相关的专题探讨,或者透过通识及生活教育拓宽教师的知识面;对中国大陆师范大学在开设学前教育课程时为回应市场需要而增加专业技能课程如琴法、视唱、绘画等比重的做法的利弊得失还需要探讨;香港不少幼稚园开设英语,师资课程宜强调语文教育(第二语言习得),而内地课程宜强调教师的外语能力以及培养语文素养的技能;两地课程宜加强亲子教育的元素,并提升教师从事校本课程设计及行动研究的能力。
2.幼儿教育学位课程的设置及其特色。
(1)幼儿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设计的指导思想是全面提升学员对幼儿教育的专业及人文修养和教学基本能力,其设置包括专业课程、语文课程、通识及进阶课程三个部分。
专业课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范围:幼儿发展和教育、幼稚园课程设计和评估、幼儿教育的组织和管理。专业课程要求学员在最后一年在导师的指导下做一个小型的独立的专题研习,以达到更深入地理解幼儿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目的。
语言能力既是教学的重要媒介,又是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工具。因此,语文必修科目重在培养学员的中、英文听、说、读、写等综合能力。同时,由于幼儿早期的语言发展对幼儿的智力和社会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在专业必修和选修课中,我们设置了6个和培养幼稚园教师的语言教学能力相关的科目。
通识和进阶课程是为了拓展幼儿教师的知识面。学员首先必须达到香港中文大学通识科的统一要求。然后,根据幼儿教育的专业要求和学员自身的兴趣,学员可以选修与人类学、语言学和现代语言学相关的课程。另外,在专业课程中还设有“幼儿教育的新议题及新近发展”一科,我们将邀请内地、台湾及海外的学者讲授这一科目,加强交流,拓展学员的专业视野。
(2)幼儿教育文学硕士课程重在培养学员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幼稚园教育的能力,从事幼儿教育研究的能力,以及整合不同领域知识的能力,其设置包括专业课程、研究方法课程和相关教育学科的选修课程。其中,专业课程具有高度的整合性,如幼儿的符号活动及思维发展、幼稚园领导与管理、比较幼儿教育及当前议题等。在研究方法方面,学员可根据自己的专长及研究兴趣,着重选修质化或量化研究方法方面的课程并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在教育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方面,我们设有教育管理和政策分析、课程与教学、教育心理学、运动科学及健康教育等领域的课程。另外,我们还设有专题研习和境外专业交流的科目,供学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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