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的我们对国家奖学金的认知,只认为公派留学生才可以获得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并颁发的中国政府公派留学基金(奖学金)。其实,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1998年以后自费留学生总人数开始超过公派留学。2018年的最新数据显示,自费留学已经占到留学总人数90%以上,国家对自费留学生也越来越重视。
从2003年起,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 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 服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CSC)开始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
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 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 时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申请和评审程序
2018年开始实施网络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 奖学金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并同时向留学所在国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交两份纸质申请材料,同时申请人需认真选择所属馆区。千万别跨区域申请,如选择错误, 所在馆区将无法接受申请材料和初审,则视为无效申请,千万别疏忽。
基本评审程序为:自费留学生个人进行网上申请,相关驻外使(领)馆资格初审,国内专家评议,名单网上公示,评选出特别优秀奖,国内教育部与CSC终审,网上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奖学金的数额与发放方式
奖学金数额为每人 6000 美元,特别优秀奖为 每人 10000 美元。这里提下特别优秀奖,会由CSC与教育部一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再由留学所在国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组织举行颁奖活动。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很人性化,是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留学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留学生的。
2018 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奖励规模为 500 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 10 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34 个国家实施,具体 国别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 本、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以色列、南非、挪威、 奥地利、芬兰、荷兰、比利时、瑞士、西班牙、爱尔兰、瑞 典、丹麦、白俄罗斯、意大利、葡萄牙、新西兰、乌克兰、 捷克、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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